己文笔努力的方向,大量修剪自己不必要的修饰和用词,将思维输出的比例作为写作的唯一标准。
我至今还没有完全定型自己的文笔风格——在这一点上我很羡慕猫腻,他早些年就做到了,在赘婿最后两集的过程里,我可能会更多的去寻找定型的方向和手段,此后不管五年十年吧,这是必须做到的事情。
那么回到最初,我最看重的是什么呢?是文字的社会性,我们要做一个艺术,我们追求艺术,可为什么要追求它?因为找到人与人之间的共性,将你的感悟传递给别人,可以节约别人经历与成熟的时间,可以让人更多意识到这个世界的美,它最终是对社会发挥作用的。
当很多人崇拜文学名著,而文学名著高高在上,人们却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,作为人的骄傲在哪里?想办法啊!很多人以为这个社会已经发展得很厉害,各种学问很深厚了,其实根本不是,中国近代以前就没有文学,红楼梦水浒传都是文化人不入流的小游戏,从鲁迅一代的启蒙思维开始,文学开始具备目的性且与社会上的大家挂钩,它服务于我们,希望每个人都能通过文学而慢慢领悟那些好东西。
到了八十年代,启蒙思维已经式微了,人们信奉各种乱七八糟的文学理念,他们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,于是产生了大片大片孤芳自赏的“文学家”。然后到现在,其实计算一下,所谓文学的发展,有没有百年时间都难说呢,它的目的,它的作用,它最终能到达的地方,根本没有定论,我们才刚刚开始起步。
所以《赘婿》是这样一篇实验文,我想做一做我们理论上可以做到的东西。
这些话,很严肃,它的全篇本不该在这里说,我偶尔会跟一些文学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