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打电话都联系不上。”
“买船时的字据呢?”
“有,我去拿。”
……
顾六根、李玉芳夫妇果然有跟王成松签订的买卖合同,只不过是手写的。这条船是他们两口子花11万从王成松手里买的,从合同上看买船款一次付清了,并约定在合同签订之后的3个月内办过户手续。
韩渝看了看落款处买卖双方摁的手印和买卖的时间日期,再看看判决书上王成松跟银行贷款购买新船的时间日期,意识到这件事确实很棘手。
“刘法官,这条船在王成松名下,你们按法律办事
,过来查封,无可非议,照理说我们应该协助你们执行。”
韩渝深吸口气,话锋一转:“但法律不外乎人情,无论立法部门制定法律法规,还是你们法院依法判决乃至依法执行,都要符合常情常理。比如今天这事,顾六根夫妇花真金白银跟王成松买船在先,王成松跟银行贷款购买新船在后!
你们法院就因为顾六根夫妇没跟王成松办理过户,就要强制执行事实上的所有权属于顾六根夫妇的船,这就不符合常情常理了,你们把船开走,人家的损失找谁要,人家的日子怎么过?”
刘法官没想到韩渝竟拉偏架,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解释。
顾六根的老婆李玉芳愣了愣,激动地说:“公安同志,你这话说的在理,买船的时候我们没那么多钱,给王老板的11万是东拼西凑借的,我哥可以给我们证明,好多人可以帮我们证明!我们上有老下有小,我们全家老小就指望这条船。法院不能不讲理,如果把我的船扣了,我们一家老小怎么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