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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新宇不由的摇摇头,喊他的这个女孩他认识,是他上高中那会班里的团支书刘凤英。
高中那会赵新宇并不活跃,不过他和刘凤英的交集很多,主要是那个时候经济条件困难,而班级要求每一个人都入团,那个时候的几块钱可是他一个星期的生活费,他当然不愿意入团。
正是因为如此,两人一个躲、一个藏,一个追着要他入团,一个为了一个星期生活费百般推辞,这一过程一直持续了三年,到最后刘凤英干脆自己花钱帮赵新宇入了团。
“团书,还真巧啊”。赵新宇摘下口罩,苦笑着问道。
刘凤英咯咯一笑,上下打量了赵新宇几眼,看到赵新宇穿着极为普通,这让刘凤英的杏目中流露出一丝疑惑。
早在去年,她就听同学们说起,赵新宇在鹏城可是混的风生水起,十足十的一个大富豪。
可现在的赵新宇穿着一身已经磨损起毛的休闲服,背着一个沾着泥土的背包,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土豪。
“你小子,不说是在鹏城发了大财,我这还打算去投奔你呢,大富豪怎么会这样的打扮,难不成是回来体恤民情?”
赵新宇哈哈大笑,刘凤英十足一个大美女,可因为性格开朗,待人接物都很好,在高中的那个年代就有不少追求者。
“团书,我的情况你能不知道,我怎么能成为土豪”。
这话更是让刘凤英是满头雾水,不过想想传闻中所说,鹏城的赵新宇手中有着几个价值连城的配方,这如果有那样的配方,当初的他也不会因为几块钱可自己磨了三年。
“赵新宇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