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个人杨鸣没见过。
梅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。
瞪着大大的眼睛冲着大个子警察道:
“请你告诉我,你们有什么理由,把我们带到派出所?”
大个子警察怔了怔,道:
“既然有举报,我们就必须出警。
你们还是跟我们走吧,有什么事情,到派出所再说。”
梅子拉开了架势。
“只要一出警,被举报人有没有犯罪嫌疑或证据,你们都要带到派出所?”
另一小个子警察答道:
“你说得对!走吧,别废话!到了派出所再说!”
杨鸣知道,只要他跟梅子进了派出所。
不管是不是嫖娼卖淫,性质就变了!
而且会被某些人以此大做文章。
杨鸣走到小个子警察跟前,一字一顿道:
“《人民警察法》第九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才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。
第一,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。
第二,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。
第三,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。
请问,以上这三点,我们涉足哪一点?
如果你们道不明,敢把我们强行带走。
我要你们把牢底坐穿!”
几个警察傻了眼。
眼前这个男子,竟然把《人民警察法》背得滚瓜烂熟。
他到底是什么人?